简介
對於在美國缺乏近親或工作機會但想移民美國的人, 最近美國政府施行了新的聯邦法規: EB-5 投資移民方案。此方案相當簡單: 在美國政府特別指定之地區或獲准的投資方案中投資50 萬美元的申請人, 可以為自己, 配偶及21 歲以下未婚子女拿到 “有條件式” 的居留權 (也就是“綠卡”)。該法規允許投資人以聯手進行共同的投資, 互相成為有限合夥人。而只要該投資繼續運作並創造工作機會長達兩年以上, 該投資人及其家屬就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。而從入境美國日期開始算起, 居住美國五年後, 投資移民者得以申請歸化成為美國公民。